內部稽核

維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內部稽核組織及業務運作之說明

 

一、 內部稽核組織

 

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為稽核室,組織隸屬董事會,並視公司規模、業務情況、管理需求及其他相關法令之規定,配置適任及適當人數之專任人員執行內部稽核工作。
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已呈報董事會決議。稽核人員必須符合主管機關規定之適任條件,並於每年持續完成內部稽核專業課程之進修時數,以提昇稽核品質及能力。

 

 

二、 內部稽核業務運作

 

依據主管機關法令規定及本公司制定之「內部控制制度」及「內部稽核實施細 則」,執行並衡量現行控制制度、程序之有效性及落實性,並適時提供改進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的實施。
依據法令規定、每年底依風險評估結果擬定次年度之稽核計劃,呈報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後按計劃執行,該年度稽核計劃亦包含法定之稽核項目。
依據稽核計劃執行內部稽核作業後作成稽核報告,經受查單位溝通意見及稽核主管覆閱。對於稽核報告發現缺失或異常事項之改善情形,於每季做成追蹤報告。稽核報告及追蹤報告經管理階層核示後,於完成之次月底前交付各審計委員會委員核閱。稽核主管應列席向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至少每季)報告稽核業務之執行。
督促內部各單位每年至少辦理內部控制自行評估作業一次,由稽核室覆核後,將結果提供予公司董事長、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據以評估公司整體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性並出具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此聲明書會依規定刊登於公司年報、股票公開說明書中。
年度依據各法定時限於主管機關指定之網際網站「公開資訊觀測站」進行稽核業務申報作業,包含稽核人員名冊、年度稽核計劃、稽核計劃實際執行情形,內控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及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等事項。
稽核人員應秉持超然獨立之精神,以客觀公正之立場,執行內部稽核工作。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並協助管理階層及董事會履行其公司治理的責任。